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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你想有创意,你必须首先有创意

2025-12-28 09:37

许多人将创造力视为一种天赋,认为它只属于艺术家或天才。然而,斯坦福大学设计学院两位教授 Jeremy Utry 和 Perry Claybarn 撰写的新书《大规模创造力方法》提出了不同的观点——创新本质上是一种“概率游戏”,灵感无非是一种“统计幻觉”。本书首先指出了创意行业的一个普遍痛点:“当99%的公司都在谈论创新,但只有1%的团队能够创造出可操作的解决方案时,问题往往在于对创意本质的误解。”作者阐述了关于创造力的三大误解。首先,对于灵感的突然闪现太过迷信。在书中,苹果公司联合创始人史蒂夫·乔布斯不再是那个古怪的天才,而是一个盯着用粗大手指笨拙地按下手机按钮的中年男性用户的“怪人”。他的能力想象触摸屏交互和iPhone的最终设计有很大关系;著名视频游戏开发公司任天堂的设计师们并不像外人想象的那样。他们每天过着自由自在的生活,却像所有的“社会动物”一样,每天准时到达,制定计划……也就是说,作者并不否认天才,而是揭示了天才不为人知的一面:他们不一定是“上帝的宠儿”,但一定是强迫自己不断观察和思考的人;而那些天才的想法可能只是我重复自己的请求的结果。其次,迷信第一个想法。笔者认为,成功的创意必须区分个人愿景和商业愿景。从个人角度来看,你脑海中闪现的第一个想法通常意味着你最真实的愿望,所以你越仔细“购物”,就越容易“与众不同”。但将这种方法扩展到企业是不明智的的情况。作者在对比大量企业案例后指出,急于“敲定”的创意团队制定的最终方案质量会比行动迟缓的团队平均低37%。即使“广撒网”得到的建议看起来没有吸引力,至少也要听听大数据怎么说。第三,过分相信个人能力。作者表示,在现实的商业场景中,97%的商业成功来自于团队合作,而不是单打独斗。因此,构建一个让灵感自然流动的生态系统,是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法宝。例如,谷歌建立了一个系统,允许员工花20%的工作时间去发现只与自己喜好有关的“无用的东西”;全球许多知名广告公司都将头脑风暴制度化,广泛采用“延迟判断原则”(不批评也不评价)(讨论阶段的任何想法)、“混合投票法”(对下一评估阶段的想法进行匿名投票)等,都是这一理念的体现。从某种意义上说,创造性技能就像肌肉一样,可以通过不断练习来发展。 《持续创造能力》的作者将其称为“创意流”,并分享了“训练”公式:创意流=创意数量/时间。可以看出,在公式涉及的三个主要变量中,真正重要的是ideas.quantity。这也是作者反复强调的一点:每天有10个新想法的人肯定会比一周内想不出新想法的人更有创造力和效率。前者比后者更有可能产生好主意。此外,将创意转化为流行产品也离不开基础支持。书中介绍了一个有趣的比例模型“2000:100:5:1”,大致意思是有流行产品背后有 5 个项目、100 个原型和 2000 个创意。虽然2000、100、5只是创造爆款的必要而非充分条件,但无疑为创意公司提供了一个努力的方向。此时,笔者给商家最好的建议:与其用“创意第一”的口号,不如用每天20个创意、每周3次测试、每月1次审核等具体的行动指标来细化。或许,这种看似毫无创意的KPI(关键绩效指标),实际上是企业不断释放创造力的强大引擎。 (本文来源:经济日报作者:肖韩) (编辑:王巨鹏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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